为参保人异地就医提供更多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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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陆 夷
异地就医事关参保群众的切身利益,政策好不好、落实是否到位,群众最有发言权。近年来,针对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结算和协同等群众关注的问题,国家医保局、财政部等部门明确,进一步完善异地就医备案政策、进一步明确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服务范围、进一步规范经办机构跨区域协同流程,破解了跨省异地就医结算中的不少新老难题,让群众在异乡更有“医靠”。仅就广东而言,目前已经实现省内及跨省异地就医累计直接结算1398.57万人次,减少参保人垫资1291.59亿元。
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可以大大减轻群众异地就医后“跑腿”和“垫资”的负担。也要看到,在备案管理、就医管理、支付范围、支付政策等具体环节仍存在一些不便之处。比如有网友提出“普通门诊还是不能适用,只能住院治疗用”“一些地市医保不能直接结算,手续繁杂”“乡镇级别不能刷卡结算”等,这些难点痛点也让部分患者的异地就医体验大打折扣,应及时研究改进,予以回应。
推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需要合理引导社会预期。一方面,要从群众实际需求出发,尽快打通从备案到就医、从门诊到住院等各种业务场景中的堵点、难点,让异地就医“免备案”等便利化措施更多一些,让定点医院、药店覆盖面更广一些。另一方面,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和精度,更加关注群众切身感受,突出当地具体情况,真正让群众感到变化,看到成效。
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是我国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一大原则。当前,我国流动人口大幅度增加,这就意味着每一项政策背后,都牵扯海量的数据收集、分析汇总等,这对一些地区和部门来说是不小的挑战。例如,广东省内跨市医疗费用从参保地负责审核结算调整为就医地负责审核结算以后,广州市负责的审核结算人次增至逾百万,是原来的80倍,面临着数据量和金额剧增的压力。在政策落地过程中,必须做好整体统筹、积极应对,做好信息系统和办理规定的有序衔接,让各方面的支撑更充分、更有力;对政策的宣传解读,要基于实际成效、实事求是。
《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要求,2025年底前“国家异地就医结算能力显著提升”。《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了到2030年“医保治理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的改革发展目标。也就是说,推动异地就医结算政策从“有没有”到“好不好”,是一个稳步推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做好长期准备,久久为功。(陆 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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